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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区麻池镇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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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06 17:03     作者:包头市九原区     来源:     

一、主要职责

(一) 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

(二) 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保护。

(四) 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五) 保障社会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

(六) 为农民提供信息和科技服务,帮助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七) 开展文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八) 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等社会公益事业。

(九) 加强对村委会工作的指导。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设定3个内设机构

(一) 党政综合办

1、 负责全镇党的组织、宣传、纪检、工团妇、统战、人武、精神文明、党员培训教育、小康建设等工作。

2、 负责全镇的行政事务、民政工作。

3、 负责政府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

4、 负责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

1、 负责全镇的计生、综治、司法、文教、卫生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协调、规划、指导和服务工作。

2、 负责全镇的农业、蔬菜、畜牧、林业、水利、科技、环保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协调、规划、指导和服务工作。

3、 负责乡村土地规划、设计和建设以及日常事务。

4、 负责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经济发展办公室

1、 负责全镇国民经济收支预算、决算的计划和执行;管理好财政收支。

2、 协调税务、工商部门搞好税收和工商管理工作。

3、 负责经营工作。

4、 负责乡镇企业的规划、协调、指导工作,以及对乡镇企业的政策引导,提供信息服务,进行宏观调控。

5、 负责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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