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区长:李少强
协助区长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和政府办公室、监察、信访、城市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法制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区监察局、区信访局、区住建和交通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区环卫局、区环保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区长分管区审计局。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人民武装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常务副区长:李少强
协助区长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和政府办公室、监察、信访、城市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法制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区监察局、区信访局、区住建和交通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区环卫局、区环保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区长分管区审计局。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人民武装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