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我区拟对果园社区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进行征收,征收范围为北至沙河西街、东至210国道、南至哈屯高勒路、西至经十六路(具体征收范围以被征收人接到征收实施单位送达的“征收通知”为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九原区果园社区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期内,各业主对该征收补偿方案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人等方式向“九原区果园社区南片区棚户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提出相关意见。
特此通告。
“九原区果园社区南片区棚户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吕建军 联系电话:6956130
办公地点:九原区棚改指挥部三楼
附件:
1.九原区果园社区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2.《九原区果园社区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doc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