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交通压力,加快210国道与110国道立交桥建设,我区拟对210国道与110国道立交桥改造项目范围内企业进行征收。征收范围为210国道与110国道交叉路口周边,210国道以西170米,210国道以东180米,110国道以南400米,110国道以北70米。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10国道与110国道立交桥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期内,各业主对该征收补偿方案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人等方式向“九原区110国道白音席勒段拓宽改造项目征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相关意见。
特此通告。
“九原区110国道白音席勒段拓宽改造项目征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国彦 联系电话:13654842590
办公地点:210国道旁原新征源物流院内
附件:
1、210国道与110国道立交桥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2、《210国道与110国道立交桥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doc
九原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