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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10国道与110国道立交桥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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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06 10:03 作者: 浏览次数:24

为缓解交通压力,加快210国道与110国道立交桥建设,我区拟对210国道与110国道立交桥改造项目范围内企业进行征收。征收范围为210国道与110国道交叉路口周边,210国道以西170米,210国道以东180米,110国道以南400米,110国道以北70米。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10国道与110国道立交桥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期内,各业主对该征收补偿方案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人等方式向“九原区110国道白音席勒段拓宽改造项目征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相关意见。

特此通告。

“九原区110国道白音席勒段拓宽改造项目征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国彦      联系电话:13654842590

办公地点:210国道旁原新征源物流院内

附件:

1、210国道与110国道立交桥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2、《210国道与110国道立交桥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doc

 

九原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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